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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上半年度报送科研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6 浏览次数: 167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2020年度上半年部分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结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处简介/科研管理制度”或登录项目招标单位网站,了解各类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

二、本次受理的结项项目包括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省级人文项目、高校省级自然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

       三、各项目结项流程如下:

 校级课题结项:

 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结项审批书》一份;

 2.《项目研究成果》及《成果简介》一式三份;

 3.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 项目负责人需结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项目信息,录入项目成果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院在线审核。

  安徽省教育厅项目结项

  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   一般和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一式三份;

  重大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项目成果》一式五份(高校省级自然项目结项还需提交立项时签订的任务合同书)

  2.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3.  项目负责人需结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项目信息,录入项目成果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院在线审核。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结项手续。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610日—612学院需报送科研处材料包括为:

       纸质版:负责人提交所有项目结项材料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学院盖章)

       电子版项目结项材料电子版、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除特殊情况,科研处不受理项目负责人个人办理的结项申请。

       注

  1.《结项审批书》等所有涉及财务、审计部门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到财务、审计处办理;

  2.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科研处不予受理其结项材料:主持人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编号;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成果没有达到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

  3.参与此批次结题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请做好准备参与2020年下半年度项目结题结账工作。

4.将于2020下半年11月份开展的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将对2017年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含2017年立项)进行清理。届时未申请结项的课题将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止或撤项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明
   

电话:0552-3175993

附件:

       附件1.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xls 

       附件2.我校校级课题结项审批书.doc.doc 

       附件3.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4.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doc 


           科研处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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