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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3 浏览次数: 515

各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在《关于2020年度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下发后,研究生积极申请,经培养单位初审,共计816人申报创新基金项目,其中:经济类413项、管理类247项、综合类156项。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安徽自贸区蚌埠片区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探索研究”等555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准立项。

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进行研究。申报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立项时间从2021年元月开始计算。

二、资助金额

重点项目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2000元。资助金额以最终研究成果确定。

三、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1.项目执行期间,重点项目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C级(或校定C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一般项目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D级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结项成果均需注明“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批准编号)”,未注明项目批准编号的成果将不予以结项申请;

3.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四、望各项目主持人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指导教师及导师组加强指导,培养单位对项目研究进度强化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名单

附件二: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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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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