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上半年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结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本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验收事宜。学生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结项报告书》、研究成果各一式一份。
二、各学院针对各项目完成情况,对照《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在结项报告书中“学院意见”一栏给予“予以结项”、“暂缓结项”或“不予结项”的评价意见,并在汇总于《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中。
三、请各学院于6月5日前,将材料汇总,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对项目是否予以结项或是否同意延期等作出最终审核。请各学院认真审查结项材料,组织结项工作。对不符合结项条件,没有完整鉴定材料的项目不予结项。
四、各学院报送科研处结项材料:
(1)《我校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及对应研究成果纸质版、电子版;
(2)《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ackyc22@163.com)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只接收本单位本科生主持的科研创新基金结项材料。结项材料请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学生单独报送的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明 电话:0552-3175993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科研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