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启动2021年度上半年部分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结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处简介/科研管理制度”或登录项目招标单位网站,了解各类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
二、本次受理的结项项目包括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
三、各项目结项流程如下:
(一)安徽省教育厅项目结项:
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 一般和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一式三份;
重大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一式五份;
2.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结题流程的通知》中要求召开校内学术报告、讲座的记录表;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项目负责人需结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项目信息,录入项目成果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院在线审核。
(二)校级课题结项:
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结项审批书》一份;
2.《项目研究成果》及《成果简介》一式三份;
3.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 项目负责人需结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项目信息,录入项目成果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院在线审核。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结项手续。
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 6月29日—6月30日。
学院需报送科研处材料包括:
纸质版:负责人提交所有项目结项材料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学院盖章)
电子版:项目结项材料电子版、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除特殊情况,科研处不受理项目负责人个人办理的结项申请。
注:
1.《结项审批书》等所有涉及财务、审计部门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到财务、审计处办理;
2.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科研处不予受理其结项材料:主持人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编号;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成果没有达到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
3.参与此批次结题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请做好准备参与2021年下半年度项目结题结账工作。
4.将于2021下半年11月份开展的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将对2018年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含2018年立项)进行清理。届时未申请结项的课题将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止或撤项处理。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0552-3175993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附件1.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xls
附件2.我校校级课题结项审批书.doc.doc
附件3.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4.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