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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11-09 浏览次数: 950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364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拟招学术学位研究生444名,专业学位全日制培养研究生715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205名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MTA、MPA、MEM专业除外)须于2022年9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附上:

①原毕业学历学习阶段10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由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②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司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在整个招生过程中保持联系通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程序: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需使用画板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各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每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初试地点:考生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

(六)复试: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四、学制与收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非法学)、艺术硕士学制3年,学费11000元/年;物流工程与管理学制2.5年,学费11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5年,学费20000元/年;金融硕士学制2年,学费20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制2年,学费11000元/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审计、工商管理专业学制2.5年,学费24000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学制2.5年,学费18000元/年;工程管理专业学制2.5年,学费12000元/年;旅游管理专业学制2.5年,学费20000元/年;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制3年,学费11000元/年。

4.各专业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五、奖助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精神,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同时将提供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等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奖助评选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4000元。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一志愿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调剂考生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5.出国(境)攻读学位和短期游学资助项目。提供最高16万元的资助。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在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的100%申请聘任“助研”岗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岗位职数,“助研”津贴每月5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每月400元。

7.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作品等相关科研成果,最高奖励额度每篇3万元。详见《我校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奖励。用于资助在校研究生结合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而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的专项经费,每年资助额度10万,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0元。

9.特困生补助基金。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

六、其他事项

1.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上予以公布。 

3.联系电话:0552—316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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