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406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6名)。其中:拟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445名,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761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20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报考MBA、MTA、MPA、MEM专业除外)须于2023年10月1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附上:
①高职高专或本科学习阶段10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由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②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选择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在整个招生过程中保持联系通畅。
(2)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验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程序: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需使用画板的考试科目(502素描)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8:30—11:30。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各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每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初试地点:考生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
四、学制与学费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非法学)、艺术硕士学制3年,学费11000元/年;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学制2.5年,学费11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5年,学费20000元/年;金融硕士学制2年,学费20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制2年,学费11000元/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5年,学费32000元/年;审计硕士学制2.5年,学费24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5年,学费22000元/年;旅游管理硕士学制2.5年,学费20000元/年;工程管理硕士学制2.5年,学费12000元/年;法律(法学)硕士、法律(非法学)硕士学制3年,学费11000元/年。
各专业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五、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包含未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和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4000元。
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覆盖面为100%。1.推荐免试研究生可获一等学业奖学金。2.一志愿生源参评二等学业奖学金,按各学科专业全日制非定向新生人数的40%确定名额。一志愿生源数不超过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的学科专业,一志愿生源均可获二等学业奖学金;一志愿生源数超过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的学科专业,按所确定的名额,依据一志愿生源录取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获奖人选。3.其余新生可获三等学业奖学金。
(四)“三助一辅”岗位资助。助研岗位由导师或课题组选聘;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岗位由设岗单位会同设岗教师选聘。“助研”岗位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每月300—5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每学期按4个月发放,每月400元。每学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在考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资助。
具体奖助评选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具体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我校研究生教育在蚌埠龙湖东校区、蚌埠龙湖西校区和合肥高等研究院办学,2024级研究生所在校区情况另行通知。
(四)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籍学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如在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五)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六)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为准。
(七)本招生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路962号我校龙湖东校区一号办公楼C209室
联系人:孙娜 查海峰
联系电话:0552-3169051
网址:http://yz.a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