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安财发〔2021〕41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流程
各学院依据《我校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安财发〔2021〕41号)的结项要求进行初审,符合结项要求的材料报送科研处复审,经专家评审鉴定后公布结项名单。
二、所需材料
1.《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
2.《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签字盖章版)。
三、注意事项
1.在我校学生经济研究学会会刊《大学生经济探索》上发表论文视同公开发表期刊论文。
2.用于结项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必须标注“我校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字样。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我校”。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完成人。
请各单位于12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结项材料及汇总表(签字盖章版)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注:不再单独收取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联系人:涂多扬 电话:0552-3175993
附件:
附件1.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附件2.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我校关于印发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pdf
科研处
2023年9月26日